语义和语法之间
我装着一副见过世面、身手不凡的样子和他聊起来。事隔多年,我回想起这次经历,我觉得 当时之所以心甘情愿地上当和上了当仍然不受伤害,仍然能继续漫长的旅途,这一切都归 结于我良好的自我感觉。在那次旅途中,我总是提醒自己,我是一个真正的奇女子,不同凡 响,一切事情均不在话下。(林白《一个人的战争》) 这样的段落在陈染、林白的小说中可谓多矣。在这些并非刻意采撷的段落里,“我”是关键词。这 个关键词出现的频度与密度显然意味深长。仅从基本的句法或语法来看,其中的某些“我”也并 非必需。在《破开》中,称呼“殒楠”时甚至总是加上修饰语“我的朋友殒楠”,以显示“我”的无处不 在。这样的频度和密度,是对“我”作为语言主体的自我强调。更重要的是,这些“我”在语法上是 自我指称的,它既是陈述者又被自己陈述,它意味着“我”是一个积极的讲述主体。在叙事文本这 样一个语言织体中,“我”作为一个叙述视点,开始区别于茹志鹃的《百合花》式的旁知视点,主体 的“声音”高调介入。同时,“我”作为立足于这个叙述视点的叙述者,有可能将叙述聚焦在女性主 体的内在经验而不是外在关系之上,而之前相反的例子是——尽管林道静是杨沫个人的“影 子”,但“总的来说,杨沫在《青春之歌》所表现的视点是有男性化倾向的,叙述者经常直接通过男 性人物去‘看’女主人公,并且着眼于促进林道静成为无产阶级战士的外在因素,那就是男人/党 的拯救和带领,至于她的内心世界所起的变化,并不是叙述焦点之所在”。正是对语言中的主体 位置的强调,使得一种性别主义的叙事话语有可能被重组和被创设。